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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这些词的变化没搞懂,十九大精神就白学了

点击 : 1882 时间 : 2018-02-04 

1、“党的领导”拓展为“党的全面领导”

十九大报告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加“全面”一词,是对十八大以来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长期执政规律性认识的深化。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十八大以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保证。五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加强对党和国家事业各个领域的领导,特别是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最高检党组工作汇报,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落实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等,着力解决了一段时期来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真正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根本保证,开创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其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凝聚全党全国人民磅礴伟力、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华文化的统一性昭示我们,13亿多中国人必须有一个中流砥柱,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在中国,除中国共产党外没有任何政治组织可以成为凝聚各方力量、实现伟大复兴的“主心骨”。五年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的核心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不竭源泉和动力。再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形成管党治党新局面的根本原因。五年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全面从严治党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最大亮点。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系。“全面”一词的加入,既是经验总结更是新时代的新要求,有力贯彻了十四条基本方略第一条“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原则,必须体现到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

2、把“听取和审查”规范为“审查”

十二大以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要“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的报告。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纪委向党代会报告工作的方式作出修改,将“听取和审查”改为“审查”,是对党代会程序的重要调整。作出这样的修改,一方面凸显了中央委员会政治报告的全局意义、战略意义,彰显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树牢“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针对各级党代会在听取、审查纪委报告时程序不一的现实,进一步规范、统一要求,有利于增强执行党章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3、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从“显著”到“卓著”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卓著”,《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突出地好”,是比“显著”更高规格的评价。从“显著”到“卓著”的一字之变,源于全党全社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经历革命性锻造后浴火重生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体现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最大工作亮点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彰显我们党自我革命的勇气与自信。这一评价符合客观实际,顺应党心民意。报告主要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等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及意义进行了概括,明确指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4、“执政能力建设”前加上“长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强调,要“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在“执政能力建设”前加上“长期”一词,体现了我们党对所处的新的历史方位的清醒认识和科学判断,表明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信仰、政治追求、人民立场和历史担当,明确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着眼点和总目标。加上“长期”一词,一是对执政以来党的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我们党已经执政近70年并将继续长期执政,我们党具有其他一切政治团体所不具备的执政能力,这种能力来自于党的执政宗旨、执政实践,也来自于一刻不停的执政能力建设。二是着眼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衰成败、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战略考量。我们党经历革命、建设和改革,所处的历史方位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对执政党建设提出了许多崭新课题,要求党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引领发展方向、担当崇高使命、实现伟大梦想。三是对全党增强忧患意识的深刻警醒。一个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劳永逸的。一个政党长期执政,必然积聚许多问题和隐患,世界上一些老党垮台就是明鉴。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时刻保持忧患意识,对党长期执政面临的风险挑战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解决党内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效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这样才能“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5、将党支部定位为“基础”组织

  新党章在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部分第三十四条专门增写有关党支部的内容,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成为此次党章修改的新亮点。从过去党章中把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到此次正式提出“基础组织”这一表述,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建规律认识的深化,使党支部的地位和性质更加清晰,职责和作用更加凸显。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基本单元。我们党的组织体系是由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构成的。党的基层组织又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其中,党支部处于整个组织体系的基础地位,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是构成党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实践表明,只有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使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根基才会牢固,党才能充满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在组织动员群众方面起基础性作用。党支部在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靠党支部来保持和发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靠党支部落实到群众中去。此次党章增写党支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这一特殊优势,使其在团结带领群众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确保党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色。

  党支部在管理党员、从严治党方面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党支部的责任所在。十八大以来,针对忽视党支部作用、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在正风肃纪的同时,一批重大举措落地实施,有效解决了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等问题。只有加强党支部从严治党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把8900多万党员管起来、严起来,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章突出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正是源于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实践。

6、党组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从“指导”修改为“领导”

  新党章在第九章“党组”部分把党组的任务中“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修改为“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从“指导”到“领导”,凸显了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是领导一切的”原则落实到党的自身建设上。这是对党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体现了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目的。以往设党组的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组织都属于党的机关工委领导管理。领导者、管理者离得太远,而离得近的党组却只是“指导”工作,不具有设置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权限。所以对这些机关单位党组织的管理、监督存在漏洞缺陷。此次党章的修改贯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对党组的任务作出补充、改进,赋予党组纪律处分等权限,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这进一步强化了党组抓党的建设的主体责任。过去,党章规定党组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这里的“指导”不仅仅是指点引导,实质上是具有领导责任的指导,但一些部门和单位的党组没有认清“指导”的意义,缺少责任意识,出现对党的建设重视不够,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导致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普遍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产生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等突出问题。新党章用“领导”替换“指导”就是要明确党组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的提炼固化。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逐步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总结这些年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党组在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及时把这些创新成果体现到党章中,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坚持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7、“从严治党”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在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2014年12月14日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九大党章把“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建设指导方针。这一变化,既是对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卓著成效和最大亮点的深刻总结,也体现了对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规律把握的深化,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深入解决党内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过去一个时期治党不严、管党不力,导致党内问题越积越多,甚至到了可能丧失民心、侵蚀党的执政根基的地步。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实现了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重大转变,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第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十九大报告强调,“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深刻认识“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着眼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让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全面”一词的加入,是从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中提炼出的新时代新要求,是党章的明确规定,只有把从严治党贯彻到党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才能使党永葆强大生机和活力。

8、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始终有着清醒的判断,从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腐败和反腐败处于胶着状态”,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一论断是对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果的客观评价,体现了在我们党持之以恒的高压惩腐中,反腐败斗争成果不断扩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是坚持零容忍态度强力惩腐,进一步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劲,2017年前9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8.3万件,处分33.8万人,较2016年同期均大幅增加。既“打虎”,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又“拍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对党的执政基础威胁最大的问题;还“猎狐”,加大对潜逃境外腐败分子的追逃追赃力度,对腐败蔓延势头形成了持续有效的震慑和遏制。二是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压倒性态势更加彰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利器作用,深化政治巡视,始终保持党内监督利剑高悬;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即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正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成果不断显现深化,使“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向夺取压倒性胜利迈出了坚实一步。

9、从同“违法犯罪”行为到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新党章在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二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把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修改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从“盯违法”到“盯违纪”,反映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深化。体现纪法分开,强调纪律是底线。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纪必然严于国法。只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就容易使党的各级组织、党员都退守到法律底线上,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今天好同志、明天阶下囚”的恶果。此处修改把纪、法分开,要求基层党组织强化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纠正把违纪问题当成“小节”的错误倾向,通过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日常监督,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坚持挺纪在前,体现了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盯着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而使多数党员“脱管”。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以纪律为尺,对党员干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实践证明,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就能够减存量、遏增量,“歪树、病树”甚至“烂树”必然减少,就能有效维护“森林”健康。强化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450万基层党组织都是责任主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既要充分发挥与党员干部联系密切的优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也要教育党员和群众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对身边的一切违纪行为,敢于“红脸、出汗”,敢于旗帜鲜明地作斗争,共同营造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的良好氛围。

10、从“必须受到追究”到“必须问责”

  新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四十四条,把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修改为“必须问责”。这一修改,明确具体有深意。体现了责任追究的制度化、规范化。过去,由于缺乏专门的党内问责法规,问责主体、程序等不明确、不规范,导致一些地方有责不问、问责不严。十八大后,党中央将100多部有问责内容的党内法规进行归纳提炼,颁布了问责条例,明确了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要问题,为追究管党治党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提供了制度遵循。把问责写入党章,使问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进一步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政治信号。突出了各级党组织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管党治党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管党治党靠什么?靠依规治党、严明纪律。纪律就是管党治党的尺子。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落实到“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上,坚持用纪律标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以严管体现厚爱。因维护党的纪律不力造成恶劣后果是政治责任。无论破坏哪种纪律,都会侵蚀党的形象和执政之基,说到底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因此,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后果,就是严重的政治问题。问责是从政治上看问题,追究的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问责不是搞“事后算账”,最终目的还是要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受到触动和警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全党团结统一、步调一致,为实现历史使命共同努力。

11、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强调反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这一新的要求,至少释放了三种信号:

  一是体现了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在此基础上,要巩固发展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就不能给腐败留有任何生存空间,就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是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有效控制腐败增量、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关键一招。

  二是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腐败案件的发生,领导干部守不住底线是主要原因,但行贿者花样翻新腐蚀拉拢领导干部也是重要诱因。长期以来,对行贿的查处力度不够,重查受贿、轻查行贿的现象普遍存在,客观上助长了腐败问题的滋生,这是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受贿行贿一起查,表明行贿者也要付出应有代价,必将形成强大威慑力,促使企图行贿者收敛收手,有利于从源头上阻断腐败行为发生。

  三是释放了坚持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大量案例表明,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关系,久而久之极易形成小圈子、小团伙,更有甚者,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全面从严”的具体体现,能够有效震慑买官卖官、官商勾结等违纪违法行为,破除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铲除党内利益集团滋生的土壤,消除党内政治隐患,实现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受贿行贿一起查也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让“行贿受贿一样可耻”成为普遍信念,推进全民守法,维护公平正义,体现了以建设廉洁政治为目标促进整个社会廉洁的价值追求。

1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写入“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时,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取得实效”放在“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段落中,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又是在第十三部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作出的。这样处理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这项改革既是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高效反腐败机构的必然要求,属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又是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由于这项改革在十九大前尚处于部分试点阶段,所以在总结试点成效时被列入民主法治建设这段,而不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这段,但“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要求则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被摆进第十三部分全面从严治党中。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项改革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作出重大调整,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三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着眼于完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属于权力监督的范畴,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

  十九大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蹄疾步稳在全国推开。随着改革试点的扎实推进,在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同时,也将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持续健康发展。

13、提出“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所作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把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建设之中,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是我们党管党治党建设党的一贯做法。党的一大就讨论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问题,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纲》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成为党的制度建设的起点。90多年来,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和逐步完善了党的章程,确立了党的领导、活动、纪律、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包括制度建设在内的党的“五大建设”,十八大将“五大建设”写入党章并强调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十九大把制度建设单列出来,要求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之中,明确各项建设都必须紧密结合制度建设进行和展开,都必须落实到具体制度建设上。如果说理想信念教育好比补足精神上的钙,是管思想、管灵魂,那么制度建设就如同通经络、养血脉,通过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之中,以有效衔接、相互配合的制度体系保障党的各项建设系统发力、共同作用,从而有效增强党的建设系统性实效性。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为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科学化水平指明了方向。

  把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建设之中,为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900多万党员、在一个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来说,加强党的建设,尤其离不开制度建设作保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颁布了90余部党内法规,既有力推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也为党的各项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比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系统部署,内容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方面,《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使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更完备,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党员干部确立了高标准、划出不可触碰的底线,等等。十九大对党章作出修改,将5年来管党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以党内法规最高形态加以固化,使我们党在新时代加强制度建设有了根本依据,为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可见,党的其他各项建设的推进有赖于制度持久发挥作用,只有党内法规各项制度系统配套,制度笼子扎密扎牢,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越建越好。

  把制度建设贯穿各项建设之中,推动党的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党的各项建设的经验成果,最终都要靠制度来巩固和深化。如果不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不立下长期遵循的规矩,很可能出现“抓一抓就紧、放一放就松”,甚至半途而废的情形。在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过程中,既要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定,把管党治党规律体现在其中,更要狠抓制度执行,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只有通过把尊崇党章、依规治党落实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才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14、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三部分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并首次提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一基本要求,赋予党的建设以明确质量标准,引领党的建设更加注重实效,为提高党的建设水平指明了努力方向。

  党的建设质量,关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常讲,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工程若不讲质量,直接影响这个建筑的价值和寿命,甚或导致房倒屋塌的严重后果。由此及彼,伟大工程更需讲求实效和质量,否则就容易出现党建工作做了不少、但效果不佳的情况,也容易出现形式主义现象,如认认真真走过场,有名无实,作表面文章等,降低党员干部参与党建的热情、信心,损害党的形象,影响我们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作用发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生动诠释了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丰富内涵和重要意义。实践有力证明,唯有以质量、实效为先,才能确保党建工作上水平、见成效,确保伟大工程永远稳固坚实、我们党更加坚强有力,才能实现“打铁必须自身硬”,有效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不是空泛的,而是有着明晰的标准。十九大报告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目标进行了全新概括,既为我们指明了党的建设方向,又标定了检验党的建设质量的标准。“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强调的是先进性标准,要求我们党永不僵化停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人民衷心拥护”,着眼党的执政基础,要求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持续改进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勇于自我革命”,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质和独特优势,意味着必须勇于面对问题、随时修正错误,不断提升自我、确保肌体健康;“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体现了对党的执政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坚强政治定力的要求;“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昭示着我们党要通过党的建设,使全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

  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是一个新的课题,是一个必须全党共同回答的重大时代课题。在这个问题上,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是根本。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好了,党的政治能力提高了,党的建设就铸了魂、扎了根,对党的各项建设就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党的建设质量就有了根本保障。注重问题导向是关键。没有问题意识、不从问题着手,其结果必是做戏作秀不做事。加强党的建设就得从问题出发,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和解决,夯实每一项党建具体工作,以质量衡优劣、用实效见真章。强化责任担当是保证。要避免出现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的情况,各级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必须更加有力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彻底扭转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

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总答案,其实就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坚持将质量要求贯穿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始终,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党一定能在持续的革命性锻造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15、提出“革命性锻造”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何谓革命?革命是一个壮怀激烈的词语,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革命是“根本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暴风骤雨般的洗礼、全面深刻的重塑,带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革命性锻造”五个字,正是对五年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的生动写照。

  革命性锻造体现在力挽狂澜的政治魄力。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许党许国,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的毅然决然,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政治勇气,直面沉疴旧疾、亮剑党内顽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领导我们党以无私无畏、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在党史上写就一段“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恢宏篇章。

  革命性锻造也体现在雷霆万钧的态势。5年高压反腐,严肃查处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处分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9万件、处理党员干部25.6万人……不因身份、年龄差异而例外,不因行业、领域敏感而止步,不因敏感时间、特殊节点而放松,不因小官小贪而轻纵,不因地域、空间而区别,真刀真枪,没有任何“温良恭俭让”。

  革命性锻造带来脱胎换骨的改变。思想建党、纪律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紧正风肃纪,真管真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无死角开展党内监督……淬火百炼,是为了锻造好钢;自我革命,是为了兴党强党。5年砥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根本上扭转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的状况,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的面貌焕然一新。

  在这极不平凡的5年中,形成习近平总书记这个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全党上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全面加强,这正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原因。 

16、“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第十三部分开头就鲜明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目标和要求作出的总括式界定。如果把“打铁”比作改造客观世界,“自身硬”就是改造主观世界,二者辩证统一于新时代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和伟大工程的生动实践中。

  人们记忆犹新。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就响亮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这铿锵有力的七个字,在此后的5年里,化作一场自我革命的硬仗,并以“挽狂澜于既倒”的傲人战绩写下光辉篇章。

  5年过去,七个字依然振聋发聩,其中,“还需”变成“必须”。两个字的修改,彰显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赢得党心民心的自信和坚定。这种自信和坚定,是建立在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建设党的生动实践和卓著成效之上的,是建立在对我们党具有强大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完全可以依靠自身力量保持肌体健康,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清醒认识之上的。

  从“还需”到“必须”,语气更重、力度更强、要求更明,昭示了我们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研读十九大报告,这七个字出现在第十三部分的第一段,前一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后一句是“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联系起来,深意自现。“四个伟大”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最过硬的“打铁人”,是必答题、单选题,别无他途,更无退路。在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14个坚持”中,第一条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第十四条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头一尾,一条讲引领作用,一条讲根本保证,始终贯穿着加强党的建设新要求。而报告的最后一部分也是以党的建设收尾压轴,突显其保障作用,可见它的极端重要性。由此,把“还需”改成“必须”,最为精准恰当。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必须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我们要坚决落实总书记的要求,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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